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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市场明年起暂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时间:2016-08-04 16:56:00   来源:    阅读次数:

(原标题: 农产品市场明年起暂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导读】广州代理记账公司了解到明年起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年起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济南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将受益。

  为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减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经营负担,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了解,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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