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BT项目的广州公司的税收筹划模式分析
(原标题: 带有BT项目的广州公司的税收筹划模式分析)
带有BT项目的广州公司的税收筹划模式分析
BT项目模式是当今世界上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非常普遍的投资融资运营模式。中国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迫切的需求,然而,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为解决这个矛盾,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采用BT模式,运用非政府资金进行高速公路、大型场馆、港口、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案例越来越多。BT项目模式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资金的压力,另一方面公司参与政府项目运作,也可以增加业绩,同时对于具有一定实力的工程建设公司可以通过BT项目模式避免与中小企业在市场上的恶性竞争,这一模式的运用将越来越广。但在外部环境上,广州记账公司认为与BT项目配套的法律法规略显滞后,特别是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规定更是鲜见。华税律师在此为您解读BT项目如何科学进行税收筹划?
一、BT模式简介
BT是Build Transfer的缩写,是政府特许经营中比较典型的一种形式。BT项目主要是指项目投资者根据项目发起者的要求以及合同的约定筹措资金并进行项目的施工建设。即由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建设方,由投资建设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业主,业主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投资建设者由此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资金回报。
BT模式下的主要参与方包括:业主、投资建设方、项目公司、建设单位、回购单位。业主一般为政府部门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项目所有权属于政府,政府仅将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特许权转让给投资建设方。投资建设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项目融资及建设特许权的企业。为方便操作,在BT项目运营时,业主一般会要求投资建设方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并不提供后续经营。建设单位是实际进行该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单位,若项目公司同时承担建设施工,那么项目公司和建设单位是合一的。若项目公司不自行建设施工,则项目公司与建设单位是分离的。回购单位是指最后项目建设完毕后,接收工程项目,并支付约定的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及项目收益的单位,一般来讲,回购单位即业主。从目前的工作实践看,BT主要有三种实施方式:完全BT方式(即组建项目公司运作),BT工程总承包方式和BT施工承包方式。
二、BT项目的会计处理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在2011年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中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BT业务,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BOT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核算,即项目公司同时提供建造服务的,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项目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的,应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长期应收款。其中,长期应收款应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三、BT项目税收筹划模式分类
对于BT项目经营模式下,广州记账公司经营收入究竟该如何纳税,尤其是营业税该如何缴纳,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但部分省市(如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广东惠州市等)已出台有关规定,对于在正穗记账的公司税收筹划模式有相关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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