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代理记账
高品质广州代理记账
联系电话
首页> 资讯中心> 财经资讯> 正文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时间:2016-04-15 17:42:08   来源:    阅读次数:

(原标题: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广州财税新视点】:广州代理记账公司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
    第十四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第十五条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十八条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第十九条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二十条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第二十一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 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jz12366.com/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相关阅读
阅读下一篇

广州税务代理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扣税凭证

【广州税务代理视点】: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