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代理记账
高品质广州代理记账
联系电话
首页> 百科与问答> 正穗财税百科> 正文

记账报税进项税额转出的8种情形,应该怎样做账务处理

时间:2017-11-06 17:51:00   来源:    阅读次数:

(原标题: 记账报税进项税额转出的8种情形,应该怎样做账务处理)

记账报税进项税额转出的8种情形,应该怎样做账务处理?


中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广州代理记账小编了解到,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正穗代理记账小编整理了进项税额转出的8种情形,更多会计实操问题可以访问会计实务频道。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四)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如何处理?

 

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广州代理记账公司提醒,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六)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取得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如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期内进行认证。


(七)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购买方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八)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规定1已全额抵扣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如何处理?答: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释:纳税人原购进货物和服务用于生产经营,且于购进时取得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完毕,但这部分货物和服务在购进后实际领用时没有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转用在某项不动产在建工程里了,则这部分货物和服务不能再适用当期全额抵扣的办法,而将适用不动产分期抵扣的办法,即第一年只允许抵扣60%。因此,之前已全额抵扣部分的40%应在转用当期先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再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当期抵扣进项税额用于抵扣。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 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jz12366.com/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相关阅读

代办账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

代办账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是一样的吗?广州记账公司给其他公司做账的时候会与客户讲解...

小规模纳税人账务超标怎么

小规模纳税人账务超标怎么做账?天河区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超标,是否需要转型呢?下面广州正穗...

阅读下一篇

代理记账解答固定资产转让业务问题

我们正穗代理记账解答“固定资产转让业务”问题。固定资产的涉税行为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经常发生,广州代理记账小编特此整理了固定资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