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代理记账
高品质广州代理记账
联系电话
首页> 财税百科> 正穗财税百科> 正文

广州税务代办:规范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时间:2017-09-12 16:43:00   来源:    阅读次数:

(原标题: 广州税务代办:规范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导读】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

  为解决“营改增”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政策方面的衔接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适用范围,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

  广州代理记账小编了解到为明确纳税人在政策适用上的区别与衔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规定执行。

  提供应税服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附件1)第三条第三款:“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规定执行。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程序,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 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jz12366.com/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相关阅读

广州代理记账小编解密苹果

  【导读】苹果公司全球财务战略的成功正是得益于其独创的“爱尔兰面包片”避税技法。  十几年来,...

广州代理记账:营改增全国

  【导读】离8月1日营改增全国扩围仅一个多月时间,时间、任务非常紧。  营改增全国扩围已经进入倒...

广州代理记账:调整增值税

  【导读】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广州会计去财政局办理代理

广州会计去财政局办理代理记账流程广州代理记账小编了解到,财政局办理代理记账流程  一、办理条件 ...

广州代理记账公司申办条件

广州广州代理记账公司申办条件鉴于其广州代理记账具有服务专业,费用合理,高效及低失误等诸多优点,已...

阅读下一篇

广州代理记账: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

  【导读】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  为配合扩